2016年,揚中市局加大力度化解涉土信訪矛盾糾紛,通過嚴把“四個環節”提高信訪辦件質量,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拆請求,全年受理各類信訪量比2015年同比下降15%。一是把握信訪受理環節。做到向來訪群眾全面公開和大力宣傳信訪舉報工作的有關法規制度、工作原則和辦理程序。落實《首問負責制度》、《服務承諾制度》、《限時辦結制度》和“局領導輪流接訪機制”等各類制度,認真解答群眾提出的各類疑問,營造良好的信訪環境;二是把握案件調查環節。對于反復調查多次都不能讓舉報人滿意的疑難案件,讓舉報群眾選派代表參與調查的全過程,從思想上消除“官官相護”的觀念。在對一些問題的定性上,召開聽證會,邀請司法工作者、群眾代表和相關單位的負責人集體“會診”,由大家共同來對問題的性質進行認定;三是把握案件處理環節。實行科室負責人簽名制,要求具體處理的科室負責人對答復意見親自把關,在答復意見上簽字背書,保障信訪處理的準確、高效。定期通報案件辦理情況,牢記“群眾的需求就是領導的批示”;四是把握案件回訪環節。監察室不定期對已辦案件進行跟蹤回訪,特別是對影響較大的信訪案件,由分管領導牽頭進行回訪,及時掌握上訪人的思想動態,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滿意。
發布時間:2017-01-12 來源:揚中市國土資源局